中国历史上有许许多多出卖国家民族的汉奸走狗,广为人知的如近代的汪精卫,他们为人所不齿,且被后世唾骂!今天小编要说是是一位汉族大汉奸——孙之獬。
孙之獬是山东淄川人,明朝天启年间进士,起初他投靠宦官魏忠贤,过了一段吃香喝辣的好日子。
1628年,崇祯皇帝惩办魏忠贤,下令毁掉由阉党编写的《三朝要典》。孙之獬不识时务,居然抱着《三朝要典》哭告太庙,结果被列名逆党,削籍回乡。随后十几年一直赋闲在家,为士林所不齿。
崇祯十七年(1644年)五月,孙之獬投降。为了赢得清政府的宠幸,他竟散家财,组织军队镇压了明永镇的抗清义军,得到山东巡抚方大猷的赏识,擢升为清廷的礼部左侍郎。
清朝入关之初,政权还没有完全巩固下来,所以汉臣和满臣上朝时,服装是不一致的,满臣身着满服,汉臣皆博冠大秀,汉人装束,而且满、汉大臣各站一班。求宠心切的孙之獬投降后就剃发、改穿满服,却两头受歧视。
自认高人一等的满臣不认可他,不让他站在满人的队伍。汉官对他的行为感到不齿,也不让他入班。在两边都不受待见的情况下,孙之獬恼羞成怒,向当时的摄政王多尔衮上了一道奏章,奏请给汉人剃发,并且说,如今汉人的衣冠束发之制仍保持以前的习惯,那就是陛下你顺从中国,而不是中国顺从陛下。
孙之獬的话击中了多尔衮的神经。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清政府颂布“剃发令”,规定“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不从者治以军法。
清廷推行“剃发易服”的态度非常坚决,对反对者的处罚极其严厉。1654年,降清后一直深受多尔衮信任的汉臣陈名夏只因私下议论“只须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矣”,即遭人弹劾,并被处以绞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对于一直以孔孟伦理为原则的汉人来说,衣冠发型比命还重。很多汉人视“剃发易服”为一种侮辱,认为这种文化习俗上的改变是数典忘祖,是对祖先的不敬,死后会没有面目见先人于地下。因此,“剃发易服”成为清初主要的社会矛盾之一,并且加剧了汉人对满清的敌对情绪。
而面对如此拥护满族文化的孙之獬,满清尤为得意,提拔他为兵部尚书。然而,天道轮回,他很快遭到他人的弹劾,被遣送回家,在回家途中,又遇到农民起义,他很快就被俘获了。
起义的人民极度痛恨孙之獬,认为是他导致了全国推行惨无人道的剃发令,于是将其头皮用针扎满针孔,又拿猪毛为他重新植发,甚至把他的嘴给缝上,最后将其凌迟处死。而他全家上下也都难以幸免于难,满门皆死于起义军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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