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虎”韦小宝到底贪污了多少钱?
金庸武侠小说的男主角,通常都是重情重义、不贪财不贪色的正人君子,只有一个例外,就是韦小宝。《鹿鼎记》的韦小宝。韦小宝倒也算重情重义,却又贪财好色。实际上,韦爵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老虎”级巨贪(封一等“鹿鼎公”)。
网上有人问:“韦小宝从当小太监到鹿鼎公一共贪污了多少钱?”有一位热心又闲得蛋疼的仁兄,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重读了一遍《鹿鼎记》,将韦小宝受贿、索贿的情节一一列出来。在这位仁兄贡献的基础上,我准备将韦小宝的贪污数额一笔一笔统计出来(康熙皇帝以及俄罗斯女王给他的赏赐不计在内),并折算成人民币,看看“韦老虎”到底贪了多少钱。
韦小宝贪污清单:
1、与索额图奉旨查抄
鳌拜家产,共抄得二百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一十八两,却只上报一百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一十八两,那多出来的一百万两银子,两人偷偷分掉了,扣除了上下打点的支出,韦小宝分得四十五万两。(第五回)
2、尚膳监两名太监行贿:二千两银票。
康亲王送的大礼:大宛宝马“玉花骢”。(第七回)
3、索额图变卖鳌拜的家产,为讨好韦小宝,又多给了一万六千五百两银。
掌管尚膳监的“油水”:每个月八百两银子。(第九回)
4、在康亲王府,江百胜故意输钱给他:七百两银子。
吴应熊的贿赂:一对翡翠鸡;两串一百粒的明珠;四百两金票。
康熙前期,金银的汇率约为1:10,四百两黄金约可换成四千两白银。(第十回)
5、吴应熊委托他打点关系,给了十万两银票,被他“先来个二一添作五”,暗中抽走了五万两。(第十二回)
6、康亲王为答谢韦小宝帮偷经书,送了他一栋豪宅。(第二十九回)
7、当上“赐婚使”,收吴应熊贿赂:二十万两银票。(第三十回)
8、施琅为得清廷重用,向他行贿:一只白玉碗;一只六七两重的金饭碗,换成银子,约六七十两。(第三十四回)
9、衣锦还乡,“沿途官员迎送,贿赂从丰。韦小宝自然来者不拒,迤逦南下,行李日重”。却不知到底收到了多少银子。(第三十九回)
10、在台湾大征“请命费”,索贿一百万两银子。
施琅另送他“一份重礼”。(第四十六回)
11、勒索郑克塽:一百三十三万四千三百两银子。(第四十九回)
12、追讨郑克塽旧欠:一万多两银子。(第五十回)
合计一下,不计零头,韦小宝的贪污数字至少有300万两白银。而宝马、豪宅、翡翠、珍珠、白玉等难以估值的财物,以及具体数目不明的礼金(如南归沿途官员的贿赂;施琅的“一份重礼”),尚未计算在内,如果计算在内,恐怕数字要翻一番。
韦小宝贪了36亿
那么,假如将韦大人贪来的300万两银子折算成人民币,又值多少钱呢?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换算的参照系。我认为,以货币对大米的购买力进行换算,是一种比较合理、靠谱的方法。
韦小宝生活在清代康熙朝前期,即17世纪下半叶。当时大清国的主要货币为白银与铜钱,银钱的汇率约为1:1000,即1两银子可以兑换1000文钱。市场上大米的价格一般在每石300文~800文之间波动,我们取其中间值,以每石500文钱计算(这个数值也便于折算)。清代的一石米约等于今天的150斤。而现在商场中一斤普通的大米,大概要卖4块钱。这几个关键数目字弄清楚之后,我们便可以建立一个大体上有效的换算等式:
1两银子=1000文钱=2石米=300斤米=1200元。(只对清代康熙前期有效)
根据这条等式,韦小宝腐败清单上的300万两银,换算过来,大约值36亿元人民币。辣块妈妈的,这个“韦老虎”,单就账目一清二楚的银子,折算成人民币,就有36亿元之多。
我们还可以换一个参照系来估算:以人均国民收入为参照。
我未能找到清代康熙时期的人均国民收入数据,不过,在香港科技大学刘光临教授的论文中,找到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的人均实际国民收入,为6.45两白银。康熙时期的人均国民收入应该略低于乾隆时期,不过我们这里还是借用乾隆三十五年的数据来计算:
韦小宝的贪污数目(300万两银)大约是人均国民收入的46万倍。
而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67元。如果按“46万倍”的腐败“额度”计算,则是92亿元。换言之,韦小宝在康熙时代贪了300万两银,其严重程度相当于在今天贪了92亿元。
——这种折算的方法不是很合理,但可以显示出韦大人腐败的严重程度。
如果韦小宝当年被“打虎棒”打了下来,大清国的纪检部门大概会这么发文:
经查,韦小宝在担任尚膳司副总管太监、后宫太监总管、上书房行走、赏穿黄马褂御前侍卫副总管、骁骑营正黄旗副都统、骁骑正黄旗都统、钦差大臣、赐婚使、抚远大将军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索贿、受贿,数目巨大,情节严重。又生活作风腐化,同时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与有夫之妇(苏荃)通奸,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奉
皇帝圣旨,开除韦小宝所有公职,剥夺所有爵号,并移交大理寺、刑部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