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郑苹如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电影《色·戒》放映前后,众多媒体对郑苹如生平的介绍,大都依据历史档案和回忆录渲染剪辑。
这里面,一些文学家起到了重要作用。早在1945年,郑振铎就在上海《周报》第5期发表散文《一个女间谍》,文中隐去郑苹如真名,代之以“陈女士”,对“仅见一面的这位爱国的女间谍”表示深切的“哀悼”。《良友画报》主编马国亮在他的文学回忆录中也有“不寻常的封面女郎”一节,披露1937年《良友》第130期“封面女郎”“郑女士”即郑苹如,对这位“轰轰烈烈,献身抗敌的爱国烈士”表示“敬意”。唯一在小说中以真名实姓描写郑苹如事迹的是台湾历史小说家高阳,他的长篇历史演义《粉墨春秋》,其中“红粉金戈”一章就专写“巾帼英雄郑苹如”。
在此背景下,张爱玲的短篇小说《色,戒》中的女主角有“郑苹如”的影子也就不足为奇了。但应当指出的是,张爱玲只是很有限地借用这一“事件”来建构她自己关于“王佳芝”和“易先生”的“故事”,二者实在不可混为一谈。
要描绘出郑苹如的真实历史面貌,首先要回到1939年的12月22日。这一天,“孤岛”上海的《申报》第三张刊登了一则并不起眼的消息《暴徒四人狙击汽车 幸未伤人》。随后两天,《申报》连续报道了这起枪击案。这是目前所见到的关于“郑苹如事件”的最初记载。尽管没有直接提及郑苹如的名字,但现在看来,当时租界当局已经觉察到此案绝非一般的抢劫杀人,而是专业的有预谋的暗杀案,“疑团”重重。
直到6年之后,国民政府审判汪伪政权各级要员,这场神秘的枪击案内幕才终于揭开,郑苹如的真实面貌也才得以部分展现。从其母亲郑华君于1946年11月16日致首都高等法院的信函,可以看到:
“女曰苹如,由上海法政学院毕业,爱国之志胜于须眉,二十六年承嵇希宗介绍,加入中央调查统计局工作,以获取敌伪情报及破坏工作为天职。丁逆默村、李逆士群均在沪西极司非而路七十六号组织伪特工总部,丁逆担任主任伪职——苹如前肄业民光中学,时丁逆适长是校,苹如借此关系,故得对丁逆虚与委蛇,冀从中获取便利。苹如于二十八年奉中统局密令,饬将丁逆置诸重典,遂与嵇希宗及郑杉等暗中会商,决议由苹如以购皮大衣为由,诱令丁逆同往静安寺路戈登路口西比利亚皮货店,并于附近伏戎以待。苹如于十二月二十一日午后五时许将丁逆诱到该处,某同志即开枪向之射击,惜乎手术欠精,未能命中,当被遁逸。丁逆由是痛恨苹如,欲得而甘心焉。卒于是月二十六日将苹如捕去,更有丁逆之妻及其他某某两巨奸之妻亦参预逆谋,极力主张应制(置)苹如死命,苹如遂及于难。”
据此,1947年2月8日,首都高等法院对汪伪政权中央党部社会部部长丁默村作出了《特种刑事判决》,其中关于“郑苹如”是这样说的:
“郑苹如系前上海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首席检察官郑钺之女,于民国二十六年参加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室工作。民国二十八年春,该室密派打入上海伪特工总部,并饬乘隙制裁诸逆。郑苹如利用与丁默村师生关系,佯与亲近,爰于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午后五时许,以购买大衣为由,将丁默村诱至静安寺路戈登路口西比利亚皮货店,由预伏该处之行动人员开枪射击,因被告机警,所谋未遂。郑苹如因事败露,于同月二十六日被伪特工总部逮捕,未久即被处死。此种加害经过,……自可认为真实。”
这就是郑苹如短暂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真实经过。她的形象、她的历史故事以及与电影中男主角纠葛的始末,应该说在上述两段档案史料中得到了较为具体的展示。这里插一句,审讯丁默村的部分原始档案,于2004年4月编进了《审讯汪伪汉奸笔录》一书中,并已由南京凤凰出版社正式出版。而这已经距郑苹如被害整整65年。
在这65年漫长的时段里,一度扑朔迷离的“郑苹如被害事件”还多次被提及,其中较为重要的有朱子家所著的《汪政权的开场和收场》和日本犬养健的《诱降
汪精卫秘录》。两书都有专章回忆
郑苹如其人其事,特别是后者提出郑苹如是所谓的“双重间谍”,当时日本近卫首相长子近卫文隆在上海的“失踪”事件也是由郑苹如策划,等等。也许,不少具体的
历史细节已经湮没,历史的真相更极为复杂吊诡,不可能完全被揭示。然而,郑苹如为刺杀汪伪特务头子丁默村而捐躯的基本事实是不容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