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后妃传》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明朝小史》卷三亦载,朱元璋死后,“伺寝宫人尽数殉葬”。46名妃嫔、宫女随朱元璋一同葬入孝陵,其中38人皆为治丧期间勒令从死。
人殉是古代葬礼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
人殉制度到了殷商时期最为鼎盛。从考古发掘的商代贵族墓中,发现了大批殉葬者的尸骨,这些墓葬中少则殉一二人,多则二三百人。根据胡厚宣《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一文统计,已发掘的商代墓中,共殉近四千余人。周代人殉之风依旧盛行,《墨子·节丧》中称:“天子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可见人殉已经相当的制度化。史载“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死时,殉葬人数多达177人,良臣之子奄息、仲行、针虎也在其列,秦国百姓为之哀恸,作《黄鸟》之诗。
至战国末年,由于铁器工具的发现,农耕技术的改进,生产力逐渐发展,于是作为劳动者的“人”的价值开始受到重视,同时由于人本思想萌芽,人殉逐渐受到非议,开始多以陶俑、木俑来代替。公元前384年,秦献公下令废止人殉。但这一禁令即使其子孙也没有遵守,秦始皇死后,“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
西汉初年,制度性的人殉正式被废除。汉宣帝时,赵缪王刘元因逼迫奴婢16人殉葬,遭到了撤消封国的处罚。唐太宗李世民去世后,跟随太宗多年的两个少数民族将领阿史那杜尔和契何力铭感于太宗的知遇之恩而自请殉葬,被刚继位的高宗皇帝李治所禁止。
但在长达两千年的君主专制社会,人殉这一丑陋现象却一直没有禁绝。唐武宗病危,他平日宠信的王才人对武宗说:“陛下万岁后,妾得以殉”,自经于幄下。《宋史》中也看出宋代亦有妃嫔殉葬之事。宋高宗宠幸才人李氏、王氏,高宗驾崩后,孝宗探知此情,即迫告命,让她们自便,实际就是胁迫她们自杀,殉高宗之葬。从波斯史学家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中亦可看到元代的人殉现象。书中说:“挑选四十名出身于异密和那颜家族的女儿,用珠玉、首饰、美袍打扮,穿上贵重衣服,与良马一道,被打发去陪伴成吉思汗之灵。”
考古发现也证实了历代人殉之不绝。1971年在洛阳东关发掘到东汉晚期的墓葬,内殉有10人,男女各5。近年来凤翔县境内抢救出土一座唐代古墓,其中亦有两具殉人朽骨。
汉代以后,上至宫廷、下至民间,人殉现象虽不乏记载,但终究属于零星发生,那种制度性的、人们习以为常的杀殉毕竟已不复见。但人殉这一惨绝人寰的制度,在时隔千年之后,在明代却又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