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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英宗简介

来源:讲历史2016-09-25 08:30:26责编:鹅卵石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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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读】元英宗孛儿只斤·硕德八剌(1303年2月22日-1323年9月4日),蒙古族,元朝第五代皇帝,蒙古帝国大汗。元仁宗嫡子。英宗自幼学习汉儒典…

元英宗孛儿只斤·硕德八剌(1303年2月22日-1323年9月4日),蒙古族,元朝第五代皇帝,蒙古帝国大汗。元仁宗嫡子。英宗自幼学习汉儒典籍,公元1316年立为皇太子,即位时年18岁,次年改元“至治”。公元1323年八月,元英宗、拜住自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北返大都(今北京),途中驻营于南坡店(上都西南三十里)被铁失等刺杀,史称“南坡之变”、英宗死时只有20岁,在位四年,庙号英宗,谥号睿圣文孝皇帝,蒙古谥号格坚汗。

生平简介

孛儿只斤·硕德八剌自幼受儒家教育,通汉族封建文化。延佑三年(1316)立为皇太子,七年即帝位。在位三年(1320年-1323年),时仁宗母答己太后任过去被仁宗罢黜的权臣铁木迭儿为右丞相,相互勾结,排除异己,权倾朝野。元英宗为巩固自己的地位,立太祖功臣木华黎后裔拜住为左丞相,极力抑制答己、铁木迭儿一党的势力。至治二年(1322)八、九月,铁木迭儿、答己相继去世。十月,立拜住为右丞相,表示要励精求治、一新机务。此后数月,曾采取了一些改革性的措施:广泛起用汉族地主官员和儒士,如张珪、吴元珪、王约、吴澄等;发布《振举台纲制》,要求推举贤能,选拔人才;罢徽政院及冗官冗职,精简机构,节制财用,行助役法并减轻徭役;颁行《大元通制》,以加强法制,推行汉法;清除铁木迭儿余党,查处他们的贪赃枉法事件。这些措施遭到一部分保守的蒙古贵族反对。

延佑七年农历正月二十一日(1320年3月1日),元仁宗去世。延佑七年农历三月十一日(1320年4月19日),18岁的硕德八剌在太皇太后答己及右丞相铁木迭儿等人的扶持下,在大都大明殿登基称帝,是为元英宗,改元“至治”。英宗自幼受儒学薰陶,登基后推行“以儒治国”政策,但是前期英宗的权力受到太皇太后答己和权臣铁木迭儿的很大限制。

延佑七年农历五月十一日(1320年6月17日),元英宗任命拜住为左丞相,以遏制太皇太后和铁木迭儿的权力扩张。

至治元年农历十一月九日(1321年11月28日),群臣为元英宗上尊号继天体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

1322年10月6日右丞相铁木迭儿去世,1322年11月1日太皇太后去世 ,元英宗终于得以亲政。

至治二年农历十月二十五日(1322年12月4日),元英宗任命拜住为中书右丞相,并且不设左丞相,以拜住为唯一的丞相。在右丞相拜住、中书省平章政事张圭等的帮助下,元英宗进行改革,并实施了一些新政,比如裁减冗官,监督官员不法行为,颁布新法律,采用“助役法”以减轻人民的差役负担,等等。史称“至治改革”。

英宗在位后期,官修政书《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元典章》),内容包括元太宗六年(1234年)到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大约90年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官方资料,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至治三年农历二月十九日(1323年3月26日),元英宗颁布了继《至元新格》之后元朝第二部法律典籍—《大元通制》,一共有二千五百三十九条,其中断例七百一十七、条格千一百五十一、诏赦九十四、令类五百七十七。

元英宗曾经想把征东行省(高丽王国)郡县化,罢征东行省,改立三韩行省,完全和元朝的其他行省一个待遇,“制式如他省,诏下中书杂议”,因为集贤大学士王约说:“高丽去京师四千里,地瘠民贫,夷俗杂尚,非中原比,万一梗化,疲力治之,非幸事也,不如守祖宗旧制。”得到丞相的赞同,设立三韩行省奏议没有实行。最终高丽国祚得以存续,高丽人知道后,为王约画像带回高丽,为之立生祠,并说:“不绝国祀者,王公也。”

元英宗的新政使得元朝国势大有起色,但新政却触及到了蒙古保守贵族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不满,而且英宗下令清除朝中铁木迭儿的势力,随着清理的扩大化,铁木迭儿的义子铁失在至治三年八月初四(1323年9月4日)趁着英宗从上都避暑结束南返大都途中,在上都以南15公里的地方南坡的刺杀了英宗及右丞相拜住等人。史称南坡之变。英宗去世时年仅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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